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开展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环境保护局,省直管试点市环境保护局,垦区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习近平主席在第四届核安全峰会上的讲话精神,落实关于实施加强放射源安全行动计划的要求,我厅按照环境保护部统一部署,决定自2016年10月起开展全省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 2016-10-2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放射源;检查;辐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