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
[摘要] 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市人民政府,龙煤集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22号)及省委省政府近期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春节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政府要求,省煤管局、黑龙江煤监局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四煤城”及龙煤集团各矿业公司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1月10日至14日。
[发布日期] 2017-01-06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督查;煤矿;工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