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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情况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摘要]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情况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鹤岗市财政局、萝北县财政局: 按照省医改办《关于积极开展医改调研和政策研究工作的通知》(黑医改办发〔2011〕14号)要求,省财政厅决定在2011年开展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情况调查研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通过对医改启动实施以来,市县政府及其财政、卫生、人社等部门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制发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政策,安排落实政府补助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的调查研究,总结各地建立健全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的典型经验,指导全省各市县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6月全省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鹤岗现场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补偿机制,为基层医疗机构运营和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促进圆满完成深化全省医改的任务目标。
[发布日期] 2011-11-2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医疗卫生;基层;补助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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