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活动的通知
[摘要] 各市(行署)教育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教育局,省森工总局、农垦总局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和《关于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4〕14号)要求,为参加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评审,我厅决定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活动。
[发布日期] 2014-08-2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心理健康;特色学校;教育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