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环境保护局: 现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地)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具体工作,力争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并按照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环境噪声功能区划调整的通知》(黑环函〔2017〕297号)要求上报省环境保护厅备案。
[发布日期] 2017-11-2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保护;各市;通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