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省直各单位、各市(地)、县(市)财政局、物价局: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直各部门和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省属高等院校依法依规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时,可向参加考试的人员收取考试费。
[发布日期] 2017-07-3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收费;事业单位;招聘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