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7400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成立推进新农村建设水...
黑龙江省文化厅关于同意哈尔滨交响乐团赴...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华润电力风能富锦市富...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财政监督...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推进秋季...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关于印发解决林区职...
黑龙江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粮食仓...
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东宁县林业局进行金厂沟流域生态治理暨建设边境防火线直升机灭火蓄水水库的复函
[摘要]
东宁县林业局: 你局《关于对金厂沟流域进行生态治理暨建设边境防火线直升机灭火蓄水水库的请示》(东林呈〔2013〕91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根据职能分工,国土治理项目审批应由国土部门受理。
[发布日期] 2014-01-2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林业科学
[关键词] 金厂;省林业厅;治理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73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