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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06年全省粮食系统春季安全防火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行署、市、县(市)粮食局,省农垦总局粮食局,局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开展深入整治火灾隐患遏制重特大火灾确保春季防火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消安发[2006]1号)和3月23日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省局确定从3月20日起至5月31日为全省粮食系统春季防火期,并对今年春季防火安全(以下简称春防)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春防工作责任制。
[发布日期] 2006-03-3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消防安全;粮食;春防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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