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3763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简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摘要] 黑建函〔2017〕260号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地)住建局(委),绥芬河市、抚远市住建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8号令)、《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190号)和《住建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2016】58号),我厅决定简化工程监理企业乙级资质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乙级(新办、增项、丙级晋升乙级)资质申报要件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新办企业不用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简历、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发布日期] 2017-09-0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监理;企业资质;工程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80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