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6年钢铁企业证后监管工作情况及2017年钢铁企业证后监管工作安排的函
[摘要]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省发改委、省工信委《关于做好2017年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2016]521号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钢铁化解产能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情况和2017年钢铁化解产能许可证发证证后监管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16年钢铁企业证后监管工作情况 (一)认真开展钢铁获证生产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 2016年,我局印发《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对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产品获证企业进行证后监管工作的通知》(黑质技监函发[2016]80号)和《关于加强钢铁和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后续监管推动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黑质技监质发[2016]77号),要求市(地)质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热轧带肋钢筋(含炼钢工序的轴承钢材)、水泥产品获证企业开展了全面监督检查,重点调查查获证企业的生产状态、是否具备持续保障获证时的生产条件、是否存在违规产能。
[发布日期] 2017-01-0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材料科学(综合)
[关键词] 生产;企业;产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