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镇)保护规划和重大项目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成果质量考评标准的通知
[摘要] 关于印发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镇)保护规划和重大项目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成果质量考评标准的通知 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城乡规划编制成果,提高规划编制质量,我厅研究制定了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镇)保护规划和重大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成果编制质量考评标准,用于对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的规划项目进行考评打分。
[发布日期] 2011-09-0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编制;考评;成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