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石英砂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石英砂 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石英砂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0〕5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 2012-11-08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加工;石英砂;监管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