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黑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开展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 重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行署)、县物价局,省垦区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06〕142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具体要求,请各地一并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06-08-1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检查;各地;单位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