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文化厅关于贯彻实施《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文广新局,绥芬河市、抚远市文广新局,省农垦、森工总局文化局(委): 为做好《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6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贯彻实施,切实加强艺术品市场管理,促进艺术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文化部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6]3号)。
[发布日期] 2016-06-0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艺术品;经营;备案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