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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七台河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认定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城市名单的批复》(劳社部函[2008]24号)通知,我省牡丹江、大庆、佳木斯和七台河四个城市被确定为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城市。
[发布日期] 2008-04-2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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