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8922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对涉外宾馆等单位接收卫星传送境外电...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黑...
关于继续开展县级粮食质量中心检验室建设...
关于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14年硕士...
黑龙江省文化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公共文...
黑龙江省文化厅关于 对丰荣古城抢险保护...
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设立海伦恒信会计师事务...
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七台河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认定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城市名单的批复》(劳社部函[2008]24号)通知,我省牡丹江、大庆、佳木斯和七台河四个城市被确定为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城市。
[发布日期] 2008-04-2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60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