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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3-06-28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减排;污染物;总量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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