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省财政厅关于2008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
关于黑龙江新洋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申请卫...
转发《关于报送2010年建设工程监理统...
关于煤矿百日安全行动第一阶段督查情况的...
关于双鸭山北方升平矿业有限公司“7•2...
关于李宗权同志任职的通知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省道齐齐哈尔至富拉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征收防洪保安费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省政府决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全省各级政府一律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防洪保安费。
[发布日期] 2014-05-3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74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