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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产煤市(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市(地)煤炭经营监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和《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发放全省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证件的通知》(黑政法发〔2015〕3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炭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发布日期] 2017-03-29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行政;执法;执法人员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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