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积极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芬河市、抚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积极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6〕5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发布日期] 2016-09-0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医保;保障局;人力资源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