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请处置可口可乐(黑龙江)饮料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的函
[摘要]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我省可口可乐(黑龙江)饮料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约30吨废铅酸蓄电池(HW49其他废物,900-044-49),拟将其转移到天津东邦铅资源再生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利用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现征求贵局意见。
[发布日期] 2017-12-1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保护;黑龙江省;东邦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