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市县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精神,理顺畜禽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强化畜禽屠宰质量安全监管,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市县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快调整市县畜禽屠宰监管职责 按照国家要求,我省畜禽屠宰监督管理职责调整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省级畜禽屠宰监督管理职责由省商务厅划转到省畜牧兽医局,职责调整已经完成,但部分市、县进度较慢。
[发布日期] 2015-07-06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畜禽;屠宰;职责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