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核全省公立医院有关数据的紧急通知
[摘要] 各市(行署)、县(市、区)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各高校附属医院,医政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部署安排,为全面推进我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卫生厅医改办根据2010年全省卫生年鉴统计结果,对全省已经统计的公立医院有关数据进行了抽取(见附件1),请各地对公立医院有关数据进行全面校核,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立医院范围 包括各级政府办、国有行业企业办、部门办、各高校附属医院及集体办公立医院。
[发布日期] 2011-10-2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公立医院;数据;统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