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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友谊县继续收取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工程收费标准的批复
[摘要]
友谊县人民政府: 《友谊县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收取友谊县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工程费的请示》(友政呈〔2013〕32号)收悉。
[发布日期] 2014-01-08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收费;供电;住宅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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