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垦总局行政应诉工作制度》的通知
[摘要] 各管理局,总局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6〕84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制度〉的通知》(黑政法发〔2016〕54号)要求,结合垦区实际,总局制定了《黑龙江省农垦总局行政应诉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7-02-2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总局;应诉;农垦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