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各行署、市、县(市)粮食局: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下发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国粮检[2004]230号)印发给你们,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掌握《暂行办法》确定的监督检查内容,依据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的具体要求,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05-03-2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监督;粮食局;检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