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7400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黑龙江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路平...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认真做好“节水增粮行...
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林改”...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政府系统...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6年农机“安全生...
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省2016年度原创影...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
关于转发国家安监总明电〔2013〕4号文件的通知
[摘要]
各产煤市(地)政府(行署),龙煤集团: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国有重点煤矿事故的通报》(安监总明电〔201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凡是不符合文件规定的或存在文件中明确要求整改的隐患矿井,坚决不能复产开工。
[发布日期] 2013-03-28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煤矿;文件;辖属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69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