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黑龙江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政府法制办、省质监局《黑龙江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6-09-1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计算机科学(综合)
[关键词] 政务;服务;证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