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指导意见
[摘要]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我省民间投资范围和规模,建立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民间投资对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开放的积极推动作用,现就我省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总量迅速攀升,由2003年的425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1594亿元;增速逐年加快,由2003年的15.8%增加到2008年的65.2%;领域逐渐拓宽,在国民经济20大类行业中,除国际组织之外,已经覆盖了其他19大类行业。
[发布日期] 2009-12-18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民间;投资;鼓励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