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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钢铁和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后续监管推动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绥芬河市、抚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垦区、省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加强钢铁和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的监管,推动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钢铁和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督检查推动化解过剩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质检函〔2016〕49号)(见附件2)部署和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钢铁和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后续监管推动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方案》,请一并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6-07-0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材料科学(综合)
[关键词] 质量技术监督局;获证;许可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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