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黑龙江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摘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黑龙江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改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省地税局、工商局制定的《黑龙江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0-02-1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创业;就业;人员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