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环境保护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垦区环境保护局: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全国环保系统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4〕425号)的要求,我厅重新修订了《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5-06-1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黑龙江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