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7400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黑龙江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路平...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认真做好“节水增粮行...
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林改”...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政府系统...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
黑龙江省粮食仓库维修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
关于转发国家安监监察〔2017〕6号文件的通知
[摘要]
各产煤市(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龙煤集团: 现将《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自检自改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7〕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要按照《通知》有关要求,督促煤矿认真开展安全自检自改工作,对照《煤矿安全自查表》仔细排查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清单台账,逐条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并及时汇总分析,形成自检自改报告,报送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发布日期] 2017-03-2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自检;煤矿安全;煤矿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38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