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关于开展2014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市食品安全办,省农垦总局食品安全办: 为全面推进我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根据国家食药总局办公厅食药监办法〔2014〕115号文件工作要求,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开展2014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并已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黑食药监法联〔2014〕157号)进行了部署,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组成检查组,深入地市县进行实地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4年8月11日至8月29日 二、检查市地 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伊春、鹤岗、黑河及所属的一个县(市)或一个农垦分局。
[发布日期] 2014-08-1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检查;省局;食品药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