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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填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评定汇总表的通知
[摘要]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填报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评定汇总表的通知 厅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现场会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精神,全面落实《黑龙江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黑安发[2012]4号)和《黑龙江省水利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黑水发[2012]356号),继续搞好第二阶段调研摸底、制定自查标准和分类分级办法等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填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评定汇总表》,并结合自身业务实际情况,组织专人逐条逐项地对评定指标、项目、分数、内容、标准等进行研究、修改、完善,提出切实符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的意见和建议,于12月31日前报厅安监处。
[发布日期] 2013-01-06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安全隐患;水利厅;排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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