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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佳木斯市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报告》的函
[摘要]
佳木斯市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强化环境监管工作职能,加强对地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促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2015年10月,我厅会同环境保护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你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综合督查。
[发布日期] 2016-02-2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保护;环境;佳木斯市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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