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参加2016年国家林业重点展会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林业(营林)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林业局,省农垦总局林业局,省尚志、庆安、鸡西国有林场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6黑龙江省林业产业发展合作大会精神,促进我省林业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参加全国林业重点展会,现将《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林业重点展会工作的通知》(林改综〔2016〕1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通知》精神,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和企业参会参展(伊春、牡丹江两展会城市,必须按照国家要求派专人参会,学习先进省市举办展会经验),选择精品、落实展位,利用好国家级林业重点展会这个重要展示平台,为我省林业产业加快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发布日期] 2016-05-1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林业科学
[关键词] 林业;展会;国家林业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