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释放鸡西矿业公司东山煤矿等4处煤矿产能的通知
[摘要] 龙煤集团:    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适度增加部分先进产能投入保障今冬明春煤炭稳定供应的通知》(发改电〔2016〕605号)要求,为有效保障今冬明春供暖、供气和发电生产用煤需要,通过对全省2015年度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高效煤矿进行梳理,扣除煤与瓦斯突出及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安全风险大、安全无把握的煤矿,龙煤集团鸡西矿业公司东山煤矿、双鸭山矿业公司东荣一矿、东荣三矿、七台河矿业公司龙湖煤矿等4处煤矿符合产能释放条件,可在276—330个工作日之间释放产能,产能释放期限暂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产能释放期间可按原登记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发布日期] 2016-10-18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煤矿;产能;释放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15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