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煤安监调查〔2011〕25号文件的通知
[摘要] 各产煤市(地)政府(行署),龙煤控股集团及各分公司、沈煤集团鸡西盛隆公司、中煤龙化(集团)公司: 现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认真吸取今年以来水害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的通知》(煤安监调查〔2011〕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通知中提出的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大地面及井下水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组建专业队伍,配备专业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严格落实探放水措施,严禁在水体下、采空区水淹区域下开采急倾斜煤层。
[发布日期] 2011-08-09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放水;通知;教训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