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摘要]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产煤市(地)安全生产委员会,龙煤集团及分公司、沈煤集团鸡西盛隆公司、中煤龙化哈尔滨矿业有限公司: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1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2-12-1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瓦斯;治理;煤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