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关于同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收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报名考试费的批复
[摘要] 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同意道路运输 管理机构收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 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 报名考试费的批复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申请收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报名考试费的函》(黑交函[2008]103号)收悉。
[发布日期] 2009-06-1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收费;道路;押运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