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农垦总局工商局,省森工总局卫生局,亚布力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入场销售者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监管,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黑龙江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7-10-23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农产品;食用;销售者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