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关于《黑龙江省中药材标准》2001年版部分品种标准废止修订的公告
[摘要] 为加强我省地方药材标准的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地方药材标准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管〔2015〕9号)的要求及总局组织专家检查组检查结果的反馈意见,现就有关品种的标准废止、修订公告如下: 一、废止“山银柴胡、甜叶菊、柞蚕蛹”的地方标准。
[发布日期] 2016-04-2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标准;修订;金莲花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