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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于拨付部分省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
[摘要]
各管理局,八一农大,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农垦科学院、总局驻佳办、总局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北大荒种业集团、九三粮油集团、北大荒商贸集团、完达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北大荒丰缘集团,总局交通局: 现将2016年部分省财政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17-02-2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万元;管理局;拨付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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