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环境保护局,省直管试点市环境保护局,垦区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要求,我省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现将《黑龙江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 2017-04-1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