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拉奶牛饲养企业扩大经营涉及哈拉古城文物保护地带的转办意见
[摘要] 齐齐哈尔市文广新局: 现将齐齐哈尔梅里斯区哈拉奶牛合作社的《诉求书》转发你局,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请你局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核实认定哈拉奶牛饲养企业扩大经营的建设项目位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哈拉古城的具体位置,如建设工程涉及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可按照法定审批条件告知企业履行相应报批程序。
[发布日期] 2017-04-0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诉求;哈拉;文物保护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