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建设局,松北区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 2011-09-0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带班;负责人;施工现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