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林业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意见的通知
[摘要]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意见》(黑人社发〔2016〕40号)要求,做好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带薪年休假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工作人员的权益,省林业厅2016年第5次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了《省林业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6-07-1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林业科学
[关键词] 年休假;带薪;工作人员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