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4年度从高等院校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大专院校党委组织部: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和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今年省委继续从高等院校选调一批优秀应届毕业生,按正常渠道分配,由组织部门掌握名单重点培养。
[发布日期] 2004-04-0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选调生;选调;省委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