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鸡西市滴道区兴达煤矿等二十二处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延续、变更和换发的通知
[摘要] 各相关产煤市(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龙煤控股集团: 根据各相关市(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龙煤控股集团呈报的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延续、变更和换发申请文件,按照《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关于规范煤炭生产许可证办理工作的通知》(黑煤生产发〔2010〕242号)等规定,我局对鸡西市滴道区兴达煤矿等二十二处矿井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准予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延续、变更和换发。
[发布日期] 2012-02-2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有效期;煤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