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关于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撰写规范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撰写规范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2〕26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至本辖区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2-10-23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药品;安全性;不良反应 [时效性] Effective